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
| 发文文号 | 2020年第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2020 年第 6 号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关于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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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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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